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 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规〔2021〕3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办公室关于推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党校办〔202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为抓手,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弘扬绿色发展的校园文化,建立生态、文明、环保、节能、低碳的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平台监督等手段,整合资源,营造人人知晓、个个重视、全员参与的深厚氛围,提升教职员工综合素质,推动绿色学校建设向纵深发展,通过对标对表,实现浙江省绿色学校创建目标。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部主任兼任,成员由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教务一部、教务二部、学员工作一部、学员工作二部、行政财务部、后勤管理部、图书信息中心以及各教研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院校绿色学校创建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审核把关以及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院校办公室负责将绿色学校创建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纳入院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绿色学校创建协调会议通知及迎评迎检汇报审核把关;负责联络校外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2.机关党委负责将绿色学校文化内容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机关纪委加强教职工绿色、低碳、环保等节能降耗措施落实的日常监督,对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3.教务一部、教务二部负责生态文明相关课程的开设;选择生态文明的教材和现场教学基地;开展节能环保讲座、培训等特色教育活动;落实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4.学员工作一部、学员工作二部负责编制有明确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具体要求的学员手册;将学员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列入考核指标;组织学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开展以节水、节能、保护环境等为主题的现场教学活动。引导学员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创意设计作品、创新课题等活动。
5.科研与决策咨询部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绿色课题研究,推动绿色技术、专利的成果转化,引导开展生态文明主题的创意设计、科研立项及创新。
6.行政财务部负责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专项经费保障工作。
7.后勤管理部负责绿色学校创建日常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收集文字材料、汇总指标体系,在公共场所张贴节能、禁烟、垃圾分类等宣传提醒标识;修订完善各项节能管理办法,对工作规范、环节流程进行检查监督;建立能耗实时监管平台,对院校能耗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利用校园网或者文件公示,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建立并执行绿色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达到绿色节能标准;按照绿色标准,对校园维修改造进行有目标的提升等。
8.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建设有绿色学校创建内容的主题网页,
9.加强网上的宣传工作;对数据中心按DB33/T 2157-2018标准进行绿色改造,获得星级评定。
10.各教研室负责编制、讲授涉及生态文明相关教材与课程。
11.各部门按照绿色学校创建要求,引导激发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部门人员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培养健康向上绿色低碳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二、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5月26日)
1.成立机构。成立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明确各相关创建责任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2.明确任务。制定院校绿色学校创建任务分解表。根据《省市级党校“绿色学校”创建评分细则》,结合实际制定院校绿色学校创建任务分解表。
3.调查研究。主动对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嘉兴市成功创建“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师学院)等单位,深入调研了解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指标涉及工作内容的规范性、佐证性和可操作性。
4.自查评估。对标对表《省市级党校“绿色学校”创建评分细则》开展自查评估,为启动实施创建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院校“线上+线下”平台,网页、电子屏、板报、横幅等各类手段宣传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意义,向院校教职员工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绿色环保意识,动员院校教职员工主动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
2.建章立制。对照《省市级党校“绿色学校”创建评分细则》,制定创建任务分解,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设施整改。有序推进现有设施设备节能整改,通过改造或更换,使之达到节能要求。
4.平台建设。建立能源实时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减少或消除不正常耗能,定期公示能源使用情况。
5.定期督查。对绿色学校创建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职责流程能够落实到位。
6.第三方评审。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院校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预评估,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创建报告,并对院校创建情况进行对标检查打分。
7.整改完善。对查找出的问题短板和失分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完善,以确保达到创建标准。
8.申报验收。根据相关程序申报创建,迎接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三)创建深化阶段(2022年8月1日起)
1.总结经验。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确保绿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2.整理归档。对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数据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整个工作有据可循。
3.组织预评。对接省委党校,适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专家或邀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员对院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
4.整改提升。针对预评估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总结创建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和失分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和目标导向,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创建工作成效。
三、工作保障
1.强化认识。院校教职员工和学员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带头实施、示范引领。
2.指定人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相关人员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落实经费。统筹安排经费,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中设施整改、平台建设经费落实有力,保障到位。
4.制度保障。创建活动非一时之举,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形成绿色创建长效机制,全力将院校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低碳环保的红色学府示范党校。
5.系统联动。全市党校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在全市党校系统推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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