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及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单位节能工作的 组织领导,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经院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成立 我单位节约能源资源领导小组。负责我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协 调和监管。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国华
副组长: 沈志林
成 员: 仇 军
成 员: 李郭保
成 员: 马燕军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能源资源相关计划(经费)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审
定。
负责能源资源相关工作中发生的非正常事项的处理与协调。
负责能源资源使用申请的审批和能源资源管理的奖惩工作 的审核。
负责重要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核;
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负责单位食堂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节约能源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部,由仇军担任。
办公室主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能源资源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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